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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6-01-13 16:03:07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为加强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起草了《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立法质量,提高法规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whjfzk@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1379号539室,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

附件:1.《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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