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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口或者向上述地区出口美术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活动予以处罚

时间:2017-11-20 10:08:59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权力事项编码 3704000203212
权力事项名称 对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口或者向上述地区出口美术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活动予以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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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04000203212-001]1.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美术品,或者擅自销售、展览、展示,以及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的处罚
   · [3704000203212-002]2.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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