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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时间:2017-11-21 14:38:12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权力事项编码 3704000213251-004
权力事项名称 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市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对象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中心运行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 电话:0632-322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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