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
| 时间:2017-11-21 14:36:30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
|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000213251-0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未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无 |
| 实施主体 |
市文广新局 |
承办机构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 实施对象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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