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632—3099779,电子邮箱:zzwl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文旅工作实际,持续加强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重要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我市文化旅游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按时公开信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梳理和调整。主动公开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规划信息、处罚强制信息、财政信息、政府工作部署、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777条,其中,通过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19条。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政务形式,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广泛的公开服务,全年发布微博政务信息2385条、微信政务信息1095条。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全年发布的部门文件均通过文字、图片等多形式开展解读,注重单位负责人、媒体等多角度实质性解读。全年公开部门文件5件,发布各类型政策解读12篇。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围绕文旅市场宣传营销、公共文化服务成效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办理流程,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优化科室之间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细化每个环节人员的职责,努力满足申请人诉求,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接收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相较2023年减少了4件,均按要求办理完成。2024年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强化本部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政府信息服务效率、效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登记,在市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专栏分类集中发布市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和部门政策文件,2024年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自然失效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
二是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构建以“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文旅枣庄”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多平台多元化新媒体矩阵,打造“一体多翼”公开渠道。
三是畅通线下公开渠道。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责任分工。围绕2024年度枣庄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企事业单位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落实分工任务,及时公开会议培训和部署查摆。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志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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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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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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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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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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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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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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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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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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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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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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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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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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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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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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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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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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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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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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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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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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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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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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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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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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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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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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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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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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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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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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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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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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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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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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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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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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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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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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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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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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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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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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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一些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主要体现2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影响工作推进。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有待提升,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等解读视角占比不高,视频解读等解读形式还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重点改进:一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业务人员文字功底,并严格落实审核程序,切实提升文稿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培养场景化解读思维,丰富解读材料制作水平,积极采用图片解读、媒体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满足群众对政策文件获取和理解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收费管理,2024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各项指标,重点围绕主动公开栏目建设、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等重点领域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内容。根据要点要求,提出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营造了文化旅游发展良好氛围。
(三)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4年,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别接收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67份,涉及文旅融合、景区提升、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遗址公园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等多方面。现均已答复完毕,办复率100%。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多渠道布局,宣传推广我市文化旅游资源。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间联动工作,不断提升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公开质量。全力打造“文旅枣庄”新媒体传播矩阵,开设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多个新媒体平台账号。坚持“内容为王”,深挖我市文旅资源特色,多角度解读宣传,推出“近悦远来 枣城有戏”“枣相见 榴美好”“榴在枣庄过大年”等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景区、景点活动、节庆活动、文化活动、推荐线路、主题活动等内容,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和手法用心用情用力讲好文旅故事、传播文旅声音、助力文旅发展。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