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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1-12-31 13:22:10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市公平竞争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本着以检查促工作的态度,在做好2020年以前存量文件审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2021年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设立了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业务由局科技和政策法规科负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我局制定了《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了“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分步实施;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标准及处理方式等内容,为政策文件的制定划定了严格的界线。

(三)加大审查力度,保障文件合格规范

2020年底,我局已对2020年以前仍然有效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了回顾审查,经审查全部合格,清理违规文件0份。从2021年1月起,我局每月对新起草的文件进行及时审查清理。经审查,2020年我局未印发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竞争、退出的文件,不存在干涉市场主体竞争的情形。

(四)规定范围外文件审查情况

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我局2021年承担了《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的牵头起草工作,该规章不涉及市场主体经营相关的内容,也未对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有实质性突破,属于免予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范围。按照立法程序要求,我局仍然对该文件送审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果为合格。

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1年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枣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ZZCR-2021-0240001,枣文旅执〔20213号)。该规范性文件不涉及市场主体经营相关的内容,为一般性工作文件,属于免予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范围,依法未予公平竞争审查。该文件通过了法制审核,未增加企业或公民的义务或者减损相关的权益,审核结果为合格。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文件要求,继续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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