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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时间:2021-05-13 17:39:39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牵头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执法检查部门层级(市级、区市级)

涉及抽查对象范围(全市、区市)

抽查对象数量(家)、抽查

检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

时间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公安网警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区(市)两级相关部门

全市

12家,5%

1、公安部门检查内容:场所运营资质和证照是否齐备,是否落实相关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场所运营中用户实名制落实情况,用户有无制作、下载、发布、传播各类违法有害信息。

2、文化和旅游部门检查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3、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具体抽查内容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的检查)。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4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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