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 栋同志任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 莉同志任市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 辉同志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