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市委确定的“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也是局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年”。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景枣庄·主客共享”,明确“12345”总思路,即打造“一个品牌”:“近悦远来·枣城有戏”文旅工作品牌;实施“两大赋能计划”: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文旅赋能城市有机更新;力争“三创”:创造、创意、创优;建设“四个文旅”:创新文旅、润心文旅、同心文旅、放心文旅;实现“五项突破”:文化“两创”新突破、特色文旅康养产业新突破、文旅融合新突破、消费空间新突破、文化惠民新突破,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落实好每月集体学习研讨和“一学一报”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2.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推动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有效落地。对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建立台账,推进落实。按照《关于打造文旅深度融合发展高地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十四五”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有序实施。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文旅消费全面提升计划,参加2024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第五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扎实推进大运河、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3.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和安全生产底线。健全意识形态研判制度,加强对新媒体、艺术创作、讲座论坛等指导,强化对局主管社会组织的意识形态管理。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组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突出重点时段,紧盯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市场管理科)
二、推动文旅消费持续扩大和产业提质增效
4.深化文旅消费促进行动。持续放大台儿庄古城、铁道游击队等品牌效应,提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品质,积极参与第二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评选。认真落实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创建县、省级示范镇。组织参加第二届山东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培育数字化转型文旅企业。落实“引客入鲁”工作,做好国内主要客源地及区域协作省市的市场营销和互动交流。举办“福乐枣庄”贺年会,联动区(市)及旅游企业市场化运作好“红荷节”“红叶节”“黄花牛肉面体验活动”等品牌活动,做好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活动的宣传营销工作。(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市场推广科)
5.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深入推进“百企领航”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领航型、骨干型、成长型文旅企业,培强集群领军企业。推荐重点文旅企业申报“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做好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考核工作,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园区省外精准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人才招聘等助企暖企活动。(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6.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文旅项目库,做好数据更新工作。筹备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项目观摩。加快冠世榴园民族风情谷、中兴民族工业文化遗产公园等项目建设,引导“鲁班在我家”文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文旅项目推介、企业对接洽谈。办好2024“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品牌活动。做好2023年度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品牌创建工作。(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7.深入实施金融赋能产业发展计划。落实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对重点文旅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深化“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助力企业发展。(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8.丰富高品质文旅产品供给。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峄城区按照5A级景区标准改造提升冠世榴园景区,争创省级和国家级乡村休闲度假区、旅游度假区。支持推荐台儿庄古城省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单位。支持台儿庄渔灯巷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支持滕州红荷湿地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支持市中区牛郎山森林康养基地、台儿庄运河湿地景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实施“景区焕新”,打造精品工程,推进滕州墨子科技文化城、台儿庄运河湿地景区创建4A级景区,支持指导山亭葫芦套景区做好4A级景区创建培育工作。持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评定和景区复核工作,严控标准,强化景区的晋降级和退出机制。推出景区产品迭代升级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持续推进省级和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精品文旅名镇创建工作。支持指导市中区永安镇、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山亭区徐庄镇省级民宿集聚区创建单位完成创建工作。做好“乡村好时节”品牌创建,举办“乐动生活”系列主题活动。组织申报乡村旅游网红打卡地、乡村文创品牌、乡村旅游体验基地、乡村旅游创新企业等。抓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培育,推动红色演艺项目落地景区,促进红色研学旅游发展,持续打造红色旅游讲解员品牌。(牵头科室:资源开发科)
9.深化文旅融合、跨界融合。开展生态旅游体验季活动,争创“绿色旅游发展先行区”。组织参加研学旅游大会、第五届山东省研学旅行创新线路设计大赛。开展旅游休闲城市培育及品牌打造。推出一批新型文旅业态、消费模式和体验场景,完善城市休闲产品体系。指导各区(市)高标准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完善旅游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及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以实施“非遗+”工程为切入点,举办“非遗+节庆”融合活动。大力开展“非遗+研学旅游”,鼓励引导将非遗工坊纳入研学旅游线路;选取柳琴戏等优秀非遗项目进景区,打造沉浸式演出项目,进行常态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新需求。积极培育文化养老度假示范基地。策划“近悦远来 文润枣庄”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牵头科室:资源开发科、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推广科、文物管理科)
三、促进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10.加强艺术创作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进实施2023—2025舞台艺术、美术创作行动计划,积极申报山东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发布“近悦远来 枣城有戏”优秀小型戏曲剧本征集启事,提升剧本创作质量。(牵头科室<单位>: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11.推进展演展示和人才培养。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根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按照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方案,继续推进改革工作。加强艺术人才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艺术创作水平。持续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公益演出服务。(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2.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新建城乡书房15家。做好“山东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申报推荐工作。开展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培育推出一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打造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加强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创新开展数字文化推广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推荐参加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班。(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13.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举办2024春节乡村文化旅游节、冬春文化惠民季、“四季村晚”等重点文化活动。举办庆祝建国75周年全市广场舞大赛、群众合唱展演等枣庄市第九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结合戏曲进乡村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巡演达到1000场以上。指导区(市)做好“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14.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培育一批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和典型案例。按照省文旅厅部署,加强旅游风景道、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旅游厕所规范化管理。落实《“好客服务”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构建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乐宿山东”提升行动,加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好客山东精品酒店、乡村酒店评定创建,打造智慧酒店样板。开展A级旅行社、十强旅行社评定,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抓好导游培育,举办导游、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市场管理科)
五、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15.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做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加强对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严格保护。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区划勘定工作。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划定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公布。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活动。配合推进岗上遗址等主动性考古项目,进一步提升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水平和建设能力。推动“先考古、后出让”政策落实,推进考古调查勘探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持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力度,深化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员管理,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员力量。大力推动文物保护项目落地实施。(牵头科室:文物管理科)
16.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精神内涵,指导申报第三批山东省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枣庄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做好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申报遴选工作。指导申报创建第四批省级红色文化特色村,做好枣庄市红色文化特色村评选公布工作。高质量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加强革命文物宣传力度,打造一批革命文物精品陈列展览。(牵头科室:文物管理科)
17.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第五批全国博物馆评估定级,指导枣庄市博物馆、枣庄学院世界语博物馆、铁道游击队纪念馆创建国家一、二级博物馆。推动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文化博物馆建设。做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博物馆拓宽展览思路,做好文物活化利用,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云展览”工作进程。(牵头科室:文物管理科)
18.推进古籍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强化古籍保护、修复、利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古籍数字化开放共享水平,向社会公众提供古籍资源服务。(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19.做好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组织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选公布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培育推荐鲁班锁、石榴盆景栽培技艺等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做实做细非遗项目、传承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积极调度提供《山东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汇编》《山东非遗蓝皮书》《山东省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和大运河沿线非遗保护行动计划中所需我市相关材料。加大非遗传播力度。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境内外重要非遗展览展示活动、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系列非遗展演展示活动。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拍摄播出《非遗里的中国•山东篇》。(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20.打造“山东手造·匠心枣庄”手造文创品牌。组织申报省级非遗工坊。认定公布第三批“山东手造·匠心枣庄”市级非遗工坊。组织我市非遗手造项目参加中华传统工艺大会、山东手造精品展等活动。采用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手造企业申报第二批“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和重点企业。(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六、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水平
21.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做好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等各重要安全播出保障期重保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提升,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引导精品创作,深化文化“两创”,组织参加各类培优评优。深化“四全”型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区(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并做好市级应急广播平台整体移交市新闻传媒中心相关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牵头科室:新闻出版广电科)
22.推进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工作。推进全民阅读工作,组织全市开展主题阅读活动并录入“山东全民阅读在线”。积极培育全民阅读推广组织。开展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相关工作,组织区(市)按每家书屋不低于2000元标准开展农家书屋图书更新,配合乡村振兴优化提升书屋功能。强化版权保护,提高著作权登记数量。做好市场摸底和培育,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版权交易中心。做好报纸、期刊单位年度核验和社会效益评价工作,组织做好报纸审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驻枣各类记者站年度核验、我市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新闻记者证申领工作。支持和引导印刷、发行企业健康发展。(牵头科室:新闻出版广电科)
23.指导开展电影放映工作。督促区(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标准化、均等化放映各项规定,严把放映质量关,推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创新发展、规范运作,高质量完成2024年放映任务。加强城市影院管理,维护好电影放映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影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繁荣影院市场。做好电影专资催缴和返还工作。(牵头科室:新闻出版广电科)
七、加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
24.积极服务对外和对港澳台工作大局。积极走出去,按照国家和省市对外交流工作要求,与友城开展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协助做好国际旅行商来鲁考察踩线。利用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推介活动、展会等平台,积极宣传我市文旅资源,充分展示对外形象。(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25.创新产品策划和宣传推广。开展市场分析、产品研发、渠道建设等工作,推出一批高品质旅游产品。加强“近悦远来 枣城有戏”品牌建设,做好“好客山东毕业季”、“好客山东故事荟”有关工作,积极参加“乐享齐鲁活力年”、“乐宿山东 畅游齐鲁”等活动。加强“近悦远来 枣城有戏”品牌宣传,开展“媒体大咖枣庄行”活动,探索成立文旅推介官工作室,策划“小小文旅体验官”活动。配合做好《好戏山东——群星正璀璨》融媒策划“二十四节气打开山东”文旅推广活动。(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八、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26.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规范述法工作。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牵头科室:科技和政策法规科)
27.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打造“文化卫士·护航先锋”执法品牌。聚焦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印刷出版、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艺术考级、旅游等市场领域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助老护苗”专项行动,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配合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文化和旅游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扎实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以案施训、东西部文化执法协作交流等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水平。(牵头科室<单位>:科技和政策法规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九、强化综合服务保障
28.推动科技教育赋能发展。用好“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积极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荐企业参评科技创新企业和数字化先进单位。实施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行动。组织开展文旅课题研究和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牵头科室:科技和政策法规科)
29.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入开展“赢在中层”行动,深化“文经我手无差错 事交我办请放心”“宁可上前一步有交叉 不可后退一步有空档”专项提升行动,推进省市服务基层、挂职研修、乡村文旅带头人、“第一书记”等工作,加强青年骨干人才培养,优化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推进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文物博物、美术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打造一支敢于创新、善于协调、强于执行、巧于化解的“文旅铁军”。做好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30.做好财务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降低运行风险。强化资金统筹监管,充分发挥财务服务功能,做好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牵头科室:办公室)
31.优化行政服务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改革创新工作,规范提升会议活动组织、值班应急、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国家安全、机要保密、节庆活动、档案管理、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水平。(牵头科室:办公室、科技和政策法规科)
十、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32.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更多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加强局机关、局属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类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好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市文旅中心支部委员会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和纪检干部培训。做好新任职党组织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33.打造文旅党建品牌。持续擦亮“匠心文旅 惠民先锋”党建品牌,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分门别类指导品牌创优,丰富完善“1+8”党建品牌内容,推动党建品牌丰富内涵,找准作用发挥切入点,在服务发展、为民办实事等实践中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共同发展,扎实做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争创市级模范机关。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扎实开展社区“双报到”活动。(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34.完善考核督导体系。全面落实考核指标任务,围绕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及时报送机关重点(职能)等工作进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统筹推进机关和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差异化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考核成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牵头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35.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和完善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提醒、廉政风险点排查等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读廉洁书籍、看非遗廉展、听文物话廉、赏廉洁戏曲等活动,为“清廉枣庄”注入文旅力量。(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202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