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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15:27:46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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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突破年”。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锚定“1+2+3+7”总定位,明确“一个目标”:确立2023年为“重点项目创新突破年”;推进“两个行动计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重点项目建设突破行动,“六个慢城”特色文旅康养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力争“三个走在前”:在全国、全省文旅党建助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在全国、全省文旅康养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在创优争先进位幅度上走在前;聚焦文旅提质赋能“七大提升工程”,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抓好政治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发挥统战工作优势,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以实际行动履行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创建模范机关,持续打造“匠心文旅  惠民先锋”党建品牌、党建引领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品牌,以项目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深入推动“双报到”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盯重要阵地、重点领域、重大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二、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4.落实文旅产业大项目带动战略。完善重点项目库建设,落实“要素跟着项目”“重点项目帮包责任制”等项目推进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帮包服务工作,加快推动重大文旅项目落地运营,择优推荐省级重点文旅项目不少于7个。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招引过亿元项目15个以上,其中50亿元以上不少于1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推动实施重点精品旅游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抓好光大美铭康养温泉小镇、冠世榴园大理峪石榴产业融合创新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压茬推进、早日见效。加强金融政策保障,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百亿惠千企”等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推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文旅项目建设。(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5.健全完善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壮大全域旅游和“匠心枣庄”文化创意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囍文化产业集群,申报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落实省“百企领航”培育计划,壮大市场主体,培育领航型、骨干型、成长型文旅企业。完善产业纾困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落实,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推进文旅“助企暖企”工程,举办文旅企业专场招聘会,全年组织市文旅企业进高校开展3—5场招聘活动。对全市文旅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成效显著、产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的区(市),推荐参加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6.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参与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实施“文旅+”融合提升行动,联合市卫健委评定2—3个市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参加省文旅康养强县评价激励工作。大力发展工业旅游、体育旅游、非遗旅游,创建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家,择优推荐我市非遗企业申报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创建省级生态旅游区1家。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争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文旅品牌。(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7.实施文旅消费提振行动。落实《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推进惠民消费券发放、景区门票减免、行业“助企暖企”等工作,推动文旅“枣复苏”。贯彻落实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召开全市文旅融合发展推进会议。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推进夜间文旅消费发展,围绕夜游、夜宿、夜购、夜娱、夜宴、夜秀,打造“一区一品”特色文旅消费项目品牌,培育3—5个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打造“黄河大集·福乐枣庄”品牌。培育文旅赋能城市更新典型示范。(牵头科室:产业发展科)

8.实施旅游目的地提升工程。高品建设“文韵枣庄”,提升“文、水、林、花、山、田”慢游品牌,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和A级景区创建工作,培育城市休闲旅游新地标,推荐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家。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年内争创1个旅游民宿集聚区、2个精品文旅名镇和4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新发展红色旅游,推出沉浸式红色演艺,打造红色旅游讲解员品牌。引导台儿庄古城等重点景区推出高品质大型演艺项目。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牵头科室:资源开发科)

9.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持续宣传贯彻落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保护规划》,做到规划真正落地见效。调整、完善重点项目储备库,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中央、省级财政预算支持,常态化开展重点项目季度监测,重点推动已获中央、省级支持的项目建设,培育形成文化“两创”展示新空间。(牵头科室:资源开发科)

三、促进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10.强力推动枣庄旅游文创发展。创意提炼枣庄文化符号,围绕鲁班锁、集律斋毛笔等,打造一批独具枣庄特色的旅游伴手礼。组织我市非遗企业参加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传统工艺等活动,打造1—2个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11.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组建全市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根据省舞台艺术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推荐申报创新发展优秀成果。深化国有文艺院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在职称评聘、收入分配、剧目创作、演出营销等方面创新探索。参加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等活动。建立重大创作题材名录,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12.叫响“枣城有戏”品牌。组织“唱起那动人的歌谣”、“谁不说咱家乡好”等主题特色活动。推荐参加舞台艺术表演高级研修班、青年戏曲名家展演,抓好编剧人才、青年杰出人才培养。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演出服务,争取我市更多的优秀剧目在齐鲁云剧场等网上演艺平台亮相。(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四、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3.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持续让文物“活起来”。加强对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勘定。开展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推进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做好主动性考古项目,提升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水平和建设能力。落实“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措施,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精神内涵,加强革命文物宣传力度,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红色遗产线路推介活动。持续做好可移动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及馆藏革命文物评估定级,加大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申报力度,完成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鼓励和支持博物馆拓宽展览思路,大力发展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做好文物活化利用,推进博物馆文物“走出去”,讲好“枣庄故事”。深入实施“一县一馆建设工程”,尽快填补没有国有博物馆的区(市)空白。到2023年底,全市博物馆数量争取达到28家。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守牢文物安全底线。(牵头科室:文物管理科)

14.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做好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推进“山东手造·匠心枣庄”品牌十项行动。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加强非遗数字化建设,推荐我市非遗项目进入山东省非遗数字管理平台。认定第二批市级非遗工坊。做好非遗传承人培训工作,将非遗工坊带头人作为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重点培训对象,助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记录工作。(牵头科室: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五、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5.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争取6个参评图书馆复核全部通过。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抓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培育“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遴选推荐全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参加全省样板镇村评选。开展“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线上线下展示推广活动,助力乡村振兴。(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16.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提升专项攻坚行动,推进市图书馆新馆建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阵地,因地制宜,在全市打造一批城乡书房、文化驿站、文化礼堂、百姓大舞台等公共文化空间。新建城乡书房15家。评选10家枣庄市“最美城乡书房”、10个“书香家庭”。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17.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持续繁荣。叫响“文化润心·满意枣庄”品牌,组织开展冬春文化惠民季、第八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群众性小戏小剧大擂台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开展群众文艺作品征集选拔工作,推荐参加全省群众文艺作品征集。(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18.提升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水平。制定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方案,培树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依托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青少年阅读推广、群众文化艺术培训等示范性活动,提升和完善面向青少年、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水平。(牵头科室:公共服务科)

六、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水平

19.加强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举办全民阅读大会、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暨万场主题阅读活动。继续推进全民阅读“五位一体”改革,鼓励组建全民阅读志愿者队伍并进行阅读推广活动。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做好图书更新。继续推进印刷、发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发放图书优惠券。培育版权示范单位,加强软件正版化核查。(牵头科室:新闻出版广电科)

20.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做好镇(街道)、村(社区)平台和终端建设,达到行政村全覆盖。做好元旦、春节、“两会”等重保期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牵头科室:新闻出版广电科)

21.做好电影放映工作。扎实开展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工程,提升放映质量和服务水平。抓好电影市场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城市影院票房稳步增长。(牵头科室:新闻出版广电科)

七、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

22.加强市场服务引导。进一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做好上级部门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规范调整权责清单。推进信用文旅建设,强化信用保障。抓好文化市场培育,引导旅行社规范经营,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开展星级饭店复核,推动星级饭店质量提升。推动星级民宿创建评定。加快导游人才培育,落实省“云导游”服务先锋培养工作。(牵头科室:市场管理科)

23.强化市场行业监管。适应疫情防控转段新形势,科学精准抓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突出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新业态管理、重点时段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基础管理“六项重点”,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推进省财政补贴旅行社责任险试点工作。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牵头科室:市场管理科)

24.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底线。积极开展印刷出版、剧本娱乐、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整治,聚焦“助老护苗”专项行动,保障重点群体利益,持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强化文物保护单位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文物执法巡查工作。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行动,强化重大案件督办,为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工作。(牵头科室:执法督察科)

八、加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

25.拓宽宣传推广渠道。联动区(市)、文旅企业加强宣传工作,强化“上台走运·枣城有戏”整体品牌形象宣传,构建多渠道、高密度的宣传营销叠加效应。积极借助省“沿着黄河遇见海”等新媒体推广活动,加强“文旅枣庄”微信公众号、“文旅枣庄”头条号、抖音、微博等平台宣传。适时进行“运河明珠  匠心枣庄”高铁专列全年形象宣传和石家庄、天津等高铁沿线城市宣传,提高城市品牌知名度,展示我市文旅新形象。(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26.开展重大活动。协调做好各级采风踩线,配合做好“文旅复苏看山东”“文旅融合这5年”中央媒体采访行及各类合作旅行商在我市的采风踩线活动。落实“畅游齐鲁 乐享生活”旅游年主题活动,开展“旅游日”“贺年会”“冬游齐鲁”等重点节点宣传,市、区(市)联动举办中国旅游日枣庄分会场、微山湖湿地红荷节、台儿庄黄花牛肉面美食文化体验、抱犊崮红叶节等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27.构建营销体系。积极配合“引客入鲁”市场营销计划安排,借助省厅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的市场推介活动平台拓展客源。适时参加京沪高铁沿线城市及周边城市等我市核心客源市场专场推介,做好精准营销。(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28.强化区域交流。加强与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鲁南经济圈等区域联盟城市及东西部协作的文化旅游合作交流。结合省“1+3”京津冀、“1+4”长三角自驾伙伴计划等安排,加强区域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29.促进文旅产品提质升级。挖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丰富文旅线路产品内涵,突出体验性、趣味性、参与性,深入发掘我市自然山水、历史遗存和地域文化等资源禀赋,精心包装运河文化、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文博场馆,推出运河风情游、乡村休闲游、红色教育研学游、考古探寻游等精品文化旅游线路。(牵头科室:市场推广科)

九、提升综合保障效能

30.加强法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等精神,制定年度依法履职工作要点。做好“八五”普法,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做好政策文件审查和法制审核。统筹协调市域社会治理、治安、反邪教、反恐等工作。(牵头科室:科技和政策法规科)

31.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入开展“赢在中层”行动,深化“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推进省市服务基层、挂职研修、“第一书记”等工作,优化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培训、文旅业务培训,推进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打造一支敢于创新、善于协调、强于执行、巧于化解的“文旅铁军”人才队伍。做好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32.推进改革创新工作。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抓好应急广播体系、“先考古、后出让”等文旅领域改革创新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33.做好财务管理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文化和旅游资金监管。(牵头科室:办公室)

34.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深化数字机关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公文管理、统计分析、国家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维稳、便民热线、节庆活动、行业调研、舆情管控、档案管理、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科技和政策法规科)

35.完善考核督导体系。全面落实考核指标任务,围绕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履职亮屏、靶向监督”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统筹推进机关和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差异化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考核成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牵头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挂信息科牌子>)

36.提升科教支撑能力。组织申报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积极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社科研究项目、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等。(牵头科室:科技和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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