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位于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1379号,内设综合服务科、文化艺术发展科、宣传推广服务科、文旅资源发展科,外设分支机构市旅游集散中心、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挂古籍保护中心牌子)、市文化馆(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市柳琴戏保护传承中心(挂艺术剧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及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政策调研及制定的辅助工作;承担戏剧、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的理论研究、艺术创作加工,参与指导重点剧目创作、排演,对传统戏曲进行发掘及整理,收集保存全市艺术图文声像档案资料等工作;承担旅游品牌形象的宣传推广、旅游数字化营销、市场研究、产品开发推广、营销渠道建设、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建设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服务、文化和旅游购物消费、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创新开发等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向社会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和游客集散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重点景区建设、智慧旅游建设、文旅产品的市场营销宣传推广、对外交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导游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市文物保护、传承工作;承担文物的收藏、展览,对文物进行征集、登编、修复与复制、研究等工作,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承担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工作;承担图书、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借阅工作,保存文化遗产,开发、传递文化科技信息,进行社会教育工作;承担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古籍普查登记和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古籍业务 培训、学术研究等工作;承担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理论研究等业务工作,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承担柳琴戏的保护、传承、加工与整理、推广,培养其艺术人才,开展艺术演出和艺术作品录制工作;承担旅游商品整体规划、对外宣传、资源评估、市场开拓及信息交流等。
综合服务科电话:0632-388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