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物局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文博管理科和大遗址保护科。主要职能:承担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全市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研究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文物的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审核、申报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点文物的保护、发掘、维修项目的审报或审核;研究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规划文物、博物馆人员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及博物馆建设、馆际间协作、对外交流等;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承办市政府和市文广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电话:0632-3316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