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025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概况信息 > 内设科室

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时间:2024-06-22 10:01:00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职责: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正常工作日)

联系人:王燕华

联系电话:8680181

分享到: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运行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 电话:0632-3224760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6190号-1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9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