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枣庄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好客山东”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市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正常工作日)
联系人:刘文义
联系电话:331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