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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时间:2023-10-13 10:56:50  来源:市营转办  作者:

2023年9月12日,枣庄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为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的直接体现和具体实践。近年来,通过政府采购引导财政资金流向特定领域和企业,支持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定向扶持特定产业推动结构调整,充分释放政府采购对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能的示范和推动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决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 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7 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3-2025)》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定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为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是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的直接体现和具体实践。《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采购政策功能的宣传力度,丰富应用场景,创新施策方式,深化采购政策功能的应用实践。同时要求采购人强化政策功能落实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政策功能。

(二)聚焦惠企政策,保障政策功能落地落实。叠加市场主体政策优惠,对实施优先采购或执行推荐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明确在评审时给予5%-10%的相应评审优惠。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创新产品,可参照紧急采购实施。加大采购需求标准研究应用,研究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采购需求标准,加大对定向领域和产业的扶持力度。

(三)聚焦流程规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将政策功能执行要求内嵌于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规范组织采购活动,严格落实履约验收,确保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功能完整、准确、全面落实。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财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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