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窗口增加在可能埋藏文物和文物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等四项事宜进入枣庄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程序当中来。
今年来,枣庄市行政审批中心多次就枣庄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在可能埋藏文物和文物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等四项事宜召开联审会议,并与住建、规划、消防、防空、人防、气象、地震、国土、文物等部门进行了多方沟通,并最终达成共识,将文物相关事宜加入到联审审批制度当中来。
这标志着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将更加有序、更加规范得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