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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管办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例会

时间:2011-08-16 10:20:44  来源: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作者:文宣

5月26日,全市文物工作例会在市博物馆会议室召开。各区(市)文广新(文化)局分管局长、文化站(科)长、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李从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文管办主任周传臣主持。

首先,文管办副主任米长波传达了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文物【2011】104号)。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切实抓在手上,决不放松。

会上,周主任结合我市文物工作实际,共同学习了新颁布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着重讲解了文物行政审批、文物保护、文物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对比的方式,详细讲解了新旧两版《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以及新的政策变化,使与会人员更好、更深刻的了解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新动向,为我市下一步的文物保护工作指明了道路。

会上还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1、认真做好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2、按照市里的分工明细和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积极做好迎接省创城组的检查。3、各区(市)认真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监管和服务。4、相关区文物部门抓紧申请同级政府公布普查新发现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参会人员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李从望局长在会议上作了讲话,他对我市上一阶段的文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文物安全工作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同时,他对下一步的文物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确保我市各级各类文物的绝对安全,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二是文物工作者应始终坚持管理要有规范、监管要有力度、报批要有程序、审批要有依据的工作原则;三是全市文物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以及新公布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做好各自承担的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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