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音像制品发行单位经营秩序,市文广新局5月下发了《关于转发鲁新出法字[2011]13号文做好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市音像制品发行单位学习了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积极开展音像制品发行单位的摸底排查工作和依法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及时摸清底数,排查行业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新条例及时整改。根据前期学习摸排工作掌握的原音像经营证照超期无效情况,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音像制品发行单位登记换证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区(市)音像制品发行单位填报有关材料,由区(市)局及时汇总后报送至市局审批窗口办理换证手续。截止至8月底,全市音像制品发行单位登记换证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有53家音像制品发行单位换发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