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枣庄市文广新局会议室召开。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广忠,市文物局局长胡丽萍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工作人员逐条宣读《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条款,与会人员逐字逐句地展开分析讨论,结合立法技术规范和我市文物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建议。
《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对于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强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具有重大意义,是枣庄市文物保护工作日益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