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由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巩固壮大主流舆论、繁荣文化文艺创作生产、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强人才队伍、加强规划实施保障15个章节构成。其中,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章节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从4个方面对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作出部署。
一是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依托文化资源培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旅游的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打造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遗展示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坚持提升硬件和优化软件并举、提高服务品质和改善文化体验并重,在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体现人文关怀。
二是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新要求,推进旅游为民,推动构建类型多样、分布均衡、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旅游供给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提升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品质,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依托革命博物馆、党史馆、纪念馆、革命遗址遗存遗迹等,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经典线路。利用乡村文化传统和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对当代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旅游开发,深入挖掘重大工程项目的精神内涵,发展特色旅游。加强对工业遗产资源的活化利用,开发旅游用品、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业旅游。推动旅游与现代生产生活有机结合,加快发展度假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实践活动等,打造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精品旅游带、国家旅游风景道、特色旅游目的地、特色旅游功能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和慢行系统。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进智慧景区、度假区建设。
三是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竞争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提升旅游目的地服务质量,推进文明景区创建,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完善游客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公共服务。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提高通达性和便捷度。规范和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在线旅游监管,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文明旅游,落实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严格执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四是创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中央和地方旅游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创新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景区文化评价制度。理顺饭店、民宿等旅游住宿业管理体制。(中国旅游报见习记者 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