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和省文旅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要求,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经区(市)推荐申报、材料审核、初评、专家论证等程序,提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共计25项。现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受理单位: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和非遗科
通讯地址: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
邮政编码:277000
电话:0632-86801811 电子邮箱:zzwgxfyk@163.com
附件:枣庄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