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5年12月15日起,调整受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备案”由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受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委托单位
事项名称
具体权限
1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物厅)
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备案
博物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