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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市直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主持专业 中初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14:32:47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4〕4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我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主持专业中、初级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5.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1.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主持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标准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查询。

2.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25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2024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或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不得上传平台,请直接与评委会联系线下报送。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均需网上注册,上级主管部门需将路径申请至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和纸质材料报送(详见附件2)均需完整规范。

三、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注重实绩导向,在考核任务、攻坚克难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予以倾斜,不得将论文作为推荐的门槛条件。单位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程序。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系统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呈报部门要对单位负责职称工作同志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审核把关材料,评委会对退回率超过50%的呈报部门,可采取通报、全部申报材料退回修改的方式予以告诫。

四、其他

1.各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封装,报送的所有

纸质材料需提供3份,并在档案袋表面打印粘贴《枣庄市专业技

术职称评审材料表》(详见附件2-1)。

2.请各呈报单位务必于11月26日前完成网上材料的申报,并于11月29日前,按要求将评审材料集中报送至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再受理。

3.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

4.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政策执行。

报送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市文化和旅游局426房间

联系电话:3330606

电子邮箱:zwrsk2008@126.com


附件:1.系统填报说明

      2.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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