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枣庄市市直艺术群众文化美术广电工程播音专业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 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时间:2023-12-25 16:56:03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枣庄市市直艺术群众文化美术广电工程播音专业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枣庄市市直艺术群众文化美术广电工程播音专业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121512月18日1222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2023年度申报艺术群众文化美术广电工程播音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了评审。根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王森2名同志通过艺术中级职称评审,张宇1名同志通过美术中级职称评审,刘冠良5名同志通过群众文化中级职称评审,刘玮1名同志通过播音中级职称评审,朱凤华4名同志通过广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孟伟2名同志通过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陈飞1名同志通过广电工程初级职称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26日至202412日,共5个工作日。请呈报单位按规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请务必于2024年15日前,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单位意见和信息核实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邮箱和地址

部门: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632-3330606

电子邮箱:zwrsk2008@126.com

联系地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426室(新城武夷山路1379号)

邮编:277800。来信请注明“2023年度职称评审”,截止时间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

1.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艺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2人)

2.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美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1人)

3.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群众文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5人)

4.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播音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1人)

5.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广电工程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4人)

6.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群众文化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2人)

7.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广电工程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共1人)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25日  


分享到: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运行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 电话:0632-3224760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6190号-1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9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