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7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2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分别确定为国家3A级、2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3A级旅游景区:
滕州爱啤士精酿啤酒产(工)业园、张庄石榴风景区、十里湾田园风景区、岩马水库纪念馆景区、石榴融创园、渔灯巷、山东蒂夷茗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园
2A级旅游景区:
苏鲁豫皖边区特委纪念馆、女娲宫风景区
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12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邮箱:wlzykfk@163.com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