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保存已有和征集来的文史资料,市政协成立了枣庄历史文化研究史料组,并正在筹备文史资料馆。
(一)文史资料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无偿捐献。
(二)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向市政协文史馆捐赠有关文史资料。
(三)凡捐赠的资料全部用于历史文化研究和馆藏,不向社会出售或租借等。捐赠、移交或出售文史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可以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政协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对个人保存的珍贵档案,本人暂不愿捐赠、移交、出售的,市政协可以采取收藏复制件等形式进行征集,并保证档案所有人文史资料的完整安全。
(五)对于捐赠、移交文史资料者,由市政协文史馆办理交接手续,颁发“馆藏证书”。对捐赠珍贵档案有重要贡献者,将聘任为市政协文史馆馆员。
(六)文史资料可由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直接寄送枣庄市政协历史文化研究史料组,也可以采取面谈、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市政协史料组联系,市政协工作人员也可以采取上门协商方法办理。
开展枣庄历史文化研究和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请各部门(单位)、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或提供信息线索,与大众共享人类文明成果。
联系人:耿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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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枣庄市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