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有序开放景区景点、恢复堂食的通知

时间:2022-04-20 17:00:03  来源:大众网枣庄  作者: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部门: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全市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底线,经市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序开放景区景点、恢复堂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各类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验码、查验行程卡,提醒游客或消费者扫描“场所码”、保持“一米线”,   不佩戴口罩的,严禁入场。室内场所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配备手消毒用品。加强健康管理,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认真执行晨午检制度,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有14天内外地旅居史或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员工禁止上岗。

二、景区景点实行预约购票。目前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仅对本市14天内无市外旅居史人员开放。预约售票时应通过查验行程卡等方式查验游客14天内旅居史。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不得线下售票,避免人员聚集。要对旅游景点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科学疏导分流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三、严格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市)指挥部对辖区内景区景点进园政策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向市指挥部书面报备。市指挥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个人)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四、开展环境卫生及食品清理。餐饮单位在恢复堂食前要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大扫除大消杀,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卫生整洁;要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或变质等食材采取无害化处理,对设施设备、厨房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经营期间要定时进行消杀并记录。鼓励使用国产冷链食品,因加工经营需要确有必要采购、贮存、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须提前24小时报备。

五、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合理控制就餐人数,避免集中就餐,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饮服务单位餐位数的50%。实行隔桌就餐、分散式就餐,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 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六、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情况,督促小型餐饮单位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餐饮行业稳妥有序恢复堂食。对恢复堂食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分享到: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运行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 电话:0632-3224760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6190号-1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9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