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经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批准,枣庄市旅游集散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抓好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运营,稳步推进区(市)重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与市旅游集散中心做好信息交流与服务对接,建立以游客为中心,辐射市、区企业三级服务体系,实现网格化发展,开展旅游咨询服务、自家租车、航空换乘、餐饮及酒店服务等变更为主要承担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和旅游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重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承担智慧旅游建设事务性工作;承担国际和港澳台旅游市场的开发及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旅游数字化营销工作,开展旅游网络营销推广;承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推广活动、节庆、展会的实施工作;推广全市旅游推广体系建设。举办单位由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变更为枣庄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现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