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文旅人〔2020〕2号
关于报送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主持专业 中初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7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主持专业中初级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广电工程、播音主持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和业务条件要求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符合破格申报条件方可申报评审。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需提供近四年以来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二)申报材料要求
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按照市“一网通办”的要求,申报人员需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
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均需网上注册,上级主管部门需将路径申请至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网上信息申报(详见附件1)和纸质材料报送(详见附件2)均需完整规范。
三、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审核盖章,审核人要在申报人员材料上签名。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2.主管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单位主管部门应做好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
四、其他
1.各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表面打印粘贴《申报**系列职称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2.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5号)规定执行。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3.请各呈报单位务必于11月9日前完成网上材料的申报,并于11月9日以前,按要求将评审材料集中报送至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执行。
报送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司法局大楼520房间
联系电话:8685266
电子邮箱:zwrsk2008@126.com
附件:1.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2. 申报纸质材料清单
3. 申报**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