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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推进广播电视行业扶贫重点任务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28 17:54:02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中广有线枣庄分公司: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期完成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枣文广新广字(2018)32号),市文广新局制定了《全市推进广播电视行业扶贫重点任务督导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8日
 
 
全市推进广播电视行业扶贫
重点任务督导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精准扶贫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1.各区(市)传达全省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政策情况;
2.各区(市)与宣传、财政、扶贫等部门沟通联系,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布、数量情况;
3.各区(市)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4.各区(市)加强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工作方案情况。
(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有线电视信号全面通达贫困村情况;
2.对新装有线电视的贫困户,免除有线电视初装费情况;
3.为贫困户提供不少于70套有线电视节目,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采取企业让利、政府补贴方式解决收视维护费情况;
4.在有线电视未通达、无线数字电视信号良好覆盖的区域,为贫困户免费赠送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情况;
5.在有线电视信号未通达、无线数字电视信号不能良好覆盖的区域,为贫困户提供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服务情况。
(三)开展宣传推介情况
1.各区(市)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省、市广播电视行业扶贫优惠政策情况;
2.各区(市)到农村社区、村镇大集等场所开展政策咨询活动情况;
3.各区(市)印制明白纸,向广大贫困户广泛宣传优惠政策情况。
二、督导方式
(一)开展实地督导
实行局领导分工包片、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参与的办法,组成六个专项督导工作组,对各区(市)进行对口实地督导。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渠玉桥、李莉,督导滕州市;
第二组:李从望、贺飞蛟,督导市中区;
第三组:朱颖先、冯玉军,督导峄城区;
第四组:韩伟、陈净,督导台儿庄区;
第五组:张  丽、杜大伟,督导薛城区、高新区;
第六组:王  玉、田方方,督导山亭区。
各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督促各区(市)加快推进工作开展。同时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
(二)实行周报表、月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周报表、月报告制度,各区(市)、中广有线枣庄分公司每周五下班前向市局广电科填报工作情况汇总表,每月底形成书面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开展重要活动和取得重要进展工作时要随时报告),由市局上报给省局;按照省局通知要求,中广有线枣庄分公司还要将汇总表和情况报告同时向省局报送。市局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区(市)、有关单位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三)定期通报情况
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编制两期以上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市、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局领导参阅并送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市局将及时把我市有关情况报告市领导,通报有关部门和区(市)党委、政府。对重视程度不够、落实责任不积极,以及工作推进不力、存在较大问题的区(市)和单位,将在全省、全市范围通报批评并责令说明情况,问题严重的将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四)开展第三方评估
9月份,省、市将委托第三方调查评估机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详细评估报告。评估情况作为对各地进行脱贫攻坚等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各专项督导工作组在督导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客观公正、深入细致搞好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二)建立问题台账。市局领导小组和各专项督导组要树立问题意识,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逐项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对策,实行销号管理。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进行总结上报,提出推广建议。
(三)突出督导重点。根据全市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针对动员部署阶段、任务攻坚阶段、验收提升阶段等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每一阶段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1.各区(市)广电行政部门和广电网络公司工作任务一览表
          2.各区(市)重点扶贫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
          3.各区(市)重点扶贫任务推进情况进度表
          4.广电网络公司行业扶贫重点任务推进汇总表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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