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高新区政工部:
为进一步谋划好2018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根据总局、省局《关于报送2017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各区(市)报送2017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使用情况。各区(市)要重点掌握和报送农家书屋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重点包括: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各区(市)使用资金的主体和方式;农家书屋出版物资金使用总额(以发票数额为准),其中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数额和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分开填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填报附件表格)
二、书目执行情况。各区(市)要报送2017年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目录。同时,认真核查总局《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和省局《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鲁版)》执行情况并作自评,重点是采购目录是否符合“总局推荐目录不低于50%、省局推荐目录占30%,其余为近两年出版且适合农民阅读”的要求。
三、采购配送情况。各区(市)要重点核查农家书屋补充图书数量是否达到“60种、100册”的标准。重点包括: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数量;是否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配送;采购配送中标单位和中标折扣;出版物配送工作开展情况;尚未配送到村的要说明原因。
四、检查督导情况。为保障出版物补充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区(市)组织开展的有关检查和指导工作情况。
请各区(市)认真梳理汇总以上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情况调查表,于3月30日前报市局新闻出版管理科。
联系电话:3319033,邮箱:18806326557@163.com。
附件:2017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情况调查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