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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2-13 16:54:41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春节临近,为抓好节日消防安全工作,现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为责任人的安全领导小组,认真抓好责任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节前深入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密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检查重点是发射台、广播电视机房、演播室、配电室、道具库、带库、广电传输线路等要害部位,影院、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标准,配齐安防、消防等器材设施。要坚持群防群治,全面持续提升防控火灾能力。

    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现象,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险情和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保证24小时开机,遇有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有效处置各种问题,确保各单位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无事故。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新广字[2018]115号通知 )

 

2018年2月13日

 

鲁新广字[2018]115号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类型: .pdf 8745129f0431eec26a63f81a670cc14b.pdf (281.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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