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责任,加强管理,严格备案,进一步规范养生类节目的制作播出行为。
附件:《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
鲁新广字[2017]86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