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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鲁新广字[2017]778号文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

时间:2017-11-10 10:08:25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益安宁丸”等违规广告清理工作。
 
附件:《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11月9日   

 

鲁新广字[2017]778号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的通知.pdf

文件类型: .pdf 29c31fa8e1fca52d433da6c1c0a792ae.pdf (237.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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