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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鲁新广字[2017]778号文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
时间:2017-11-10 10:08:25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
文宣
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益安宁丸”等违规广告清理工作。
附件: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
11月9日
鲁新广字[2017]778号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益安宁丸”等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的通知.pdf
29c31fa8e1fca52d433da6c1c0a792ae.pdf
(237.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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