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高新区政工部:
现将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文件、文献和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宣发电〔2017〕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高新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文件、文献和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11月6日
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文件、文献和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文件、文献和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