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新广电办发〔2017〕44 号文件开展电视节目音频响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电视制作、播出和传输单位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照总局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www.abp2003.cn 提供下载)进行自查自纠,切实维护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形象,维护广大电视观众的利益。
附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新广电办发〔2017〕44 号文件开展电视节目音频响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8月9日
鲁新广字[2017]536号关于转发新广电办发��?017��?4号文件开展电视节目音频响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