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
现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安全播出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局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监督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采取同级备案原则,市、各区(市)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和各区(市)文广新局向市文广新局备案。请各区(市)文广新局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于7月底前向市文广新局书面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电话:8687158,邮箱:zzwgxjgdk@163.com。
附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安全播出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年7月24日
鲁新广字[2017]477号关于做好安全播出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