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高新区政工部,市文化馆:
《枣庄市第二届群众文化艺术节优秀新创作品汇演方案》已经市文广新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17年7月4日
枣庄市第二届群众文化艺术节优秀新创作品汇演方案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繁荣全市群众文艺创作,按照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征集全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的通知》和枣庄市第二届群众文化艺术节工作要求,市文广新局决定对全市优秀新创作品进行征集汇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对文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全市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两大高地”战略定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展示和宣传我市丰富的社会文化资源,创作并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艺术品位较高的文艺作品,发现和培育优秀文艺人才,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营造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17年7月至10月
三、主办、承办
主办:枣庄市文广新局
承办:枣庄市文化馆
四、作品要求
(一)新创作品必须为未获得历届“群星奖”的新创群众艺术作品。新创作品应坚持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注重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精神和枣庄特色,注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创作作品要求
1、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2、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
3、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五、工作步骤
(一)2017年8月20日前,各(市、区)文化馆(站)将节目相关材料,报送至枣庄市文化馆文艺部(每个地区限报5件作品)。
(二)2017年8-9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新创作品进行评审初选,各区(市)根据初选结果,结合各自实际,组织节目再创造和排练演出。
(三)2017年10月,组织开展全市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集中展演,确定入围重点打造作品。
联系人:高培琴 王婷婷
电 话:0632-5123363 15063266626
邮 箱:klwyb@sina.com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17号
附 件:1.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申报报告(模板)
2.舞蹈作品报送表
3.音乐作品报送表
4.曲艺作品报送表
5.戏剧作品报送表
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7月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