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枣机事发〔2017〕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活动,于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局办公室(电子版)。邮箱:zzswgxj@126.com,联系人:石磊。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枣机事发〔2017〕19号)
2017年6月9日
2017枣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低碳体验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