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
现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附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5月19日
鲁新广办发[2017]004号关于转发《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