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先后多次开展了整治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专项行动,各区(市)文广新局和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网络视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强化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整治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绿网2017”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等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总体要求,市文广新局决定自 2017 年 3 月上旬至 2017 年 10 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绿网 2017”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违规网站进行分类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传播有害视听节目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行为,清理整顿违规开办的IPTV业务和互联网电视业务,梳理并规范本辖区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移动车载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相关监管技术手段和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视听节目环境,确保我市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以互联网协议(IP)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 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1.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准入退出制度,对辖区内擅自开办的视听节目网站和网络直播,要依法查处,彻底进行清理整治。要积极更新完善本辖区视听网站监管电子档案,做到动态化、日常化、经常化管理。
2.通过互联网传播各类有害视听节目的行为。加大对传播政治有害、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违规网络视听节目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重拳出击,决不手软。
3.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含应用软件)的行为。
4.违规开办 IPTV 业务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行为。
5.利用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移动车载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违规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 月上旬至 4 月上旬,各区(市)认真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 月中旬至 9 月中旬,重点对辖区内违规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进行分类整治。对党政机关开办的非盈利性仅用于宣传当地人文、旅游等特色文化的视听节目,以及国有和民营企业开办的非盈利性仅用于宣传本企业文化、形象和正规产品的视听节目网站进行规范,明确法律责任,签订责任书;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含备案)已在省通信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网站,用于盈利或者传播有害信息的视听节目的,以及个人擅自开办的从事互联网视听 节目服务的网站,要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重者要提请省局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要积极依托本辖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非法传播有害视听节目,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擅自开办 IPTV 业务和互联网电视业务,利用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移动车载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违规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等行为进行查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9 月下旬至 10 月下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辖县(市、区)组织验收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的典型及时推广。各区(市)文广新局和执法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完善机制,扩大战果,把工作向常态化推进。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积极扩大近年来专项整治行动战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专项整治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性工作来抓。各区(市)文广新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文广新局作为本地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召集单位,负责本辖区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本辖区持证网站、备案网站加强监管;同时做好本辖区内非持证(含备案)视听节目网站的登记、签订责任书以及违规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的查处和执法工作。
2.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区(市)文广新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执法行动,确保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留死角。同时,要紧紧依托本地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3.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各区(市)要建立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管长效机制,将整治信息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各区(市)文广新局要不断更新完善本辖区视听节目网站和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监管电子档案。不断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监测技术手段,确保违规视听节目服务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4.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区(市)文广新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随时上报,对好的经验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市)文广新局要认真进行总结,分别形成书面材料,于 11 月3 日前将本区(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局广电科。
电话:8687158,邮箱:zzwgxjgdk@163.com。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