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
现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对丹东市广播电视台等5个播出机构违规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区(市)局、各播出机构要认真按照《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播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枣文广新广字[2017]5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清理整改存在的各项违规问题。省局近期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于仍行动迟缓、自查整改不力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对丹东市广播电视台等5个播出机构违规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2017年2月21日
鲁新广字[2017]093号转发《关于对丹东市广播电视台等5个播出机构违规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