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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21 10:53:48  来源: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作者:文宣

各区(市)文广新局、高新区政工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文化部、省文化厅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促进文化消费,出台了一系列文化市场政策措施。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文化厅要求,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文化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督查和指导各区(市)落实文化市场政策措施,规范和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引导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扩大文化消费,促进市场繁荣。
    二、主要内容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督查各区(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文化市场政策落实情况;二是督查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督查落实的主要政策内容
    简政放权相关政策。文化市场主体审批前置改为后置的落实情况;取消对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要求的落实情况;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落实情况等。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情况;文化娱乐行业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情况。
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政策。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实行情况;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情况。
    (二)督查审批规范化主要内容
    依法审批。审批层级设置的合法性;审批条件增减及材料规范情况;审批受理、审查、公示、听证、决定、送达等程序合规性;依法限时办结情况。
    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公开情况;审批结果公示情况等。
    审批服务。建立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情况;编制审批服务指南及免费方便取用情况;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提供备案服务情况;审批服务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公开情况;审批人员培训情况;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审批业务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7月31日)。各区(市)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精心部署,组织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对照督查内容,深入查找问题,分析症结,立行立改,抓紧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各区(市)要在自查结束后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填写《2015-2016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备案)情况报送表》(附件1)、《文化市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表》(附件3)、《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4),自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8月5日前报市文广新局。 
    自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督查表中每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方式、未落实原因及改进措施、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典型经验做法、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建议等;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二)全市督查阶段(2016年8月1日至8月30日)。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自查情况进行督查。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审批服务大厅及企业、查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情况等方式开展督查,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各区(市)要根据市局督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分析政策措施落实及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迎检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各区(市)要在自查、市局督查的基础上,深入细致进行整改,全面做好迎接省文化厅、文化部督查组开展的实地督查工作。全国督查结束后,文化部将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示范点给予相应扶持。
各区(市)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打造行政审批示范样本。
    联系人:张春霞      
    联系电话:3224686
    邮  箱:sck3224686@163.com

    附件:1.2015-2016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备案)情况报送表
          2.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示范点备案表
          3.文化市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表
          4.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表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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