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广新局、市图书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促进家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枣庄市首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的深入进行和全民阅读活动的广泛开展,由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枣庄市图书馆学会、枣庄市图书馆承办的“枣庄市第二届‘书香人家’”评选活动从即日启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1、评选范围:本市市民均可参与,年龄不限;首届“书香人家”不再参评。
2、评选条件:藏书量在 1500册以上(不含复本和中小学教材教辅);藏书内容健康向上,既有一定数量规模,又富有特色;结构合理,具有收藏、利用价值;能发挥个人专业工作或爱好专长,为社会服务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3、评选要求:藏书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个人信誉。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市)图书馆负责承办本区(市)书香人家候选人申评初选工作,推荐5名以上候选人。符合评选条件的市民也可自行至市图书馆辅导部报名。
2、报名登记:参加评选的市民需填报《“枣庄市第二届‘书香人家’”申报登记表》(附件),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附藏书实景照片(2—5张)及读书成果复印件。表格可登陆枣庄市图书馆网站(www.zzlib.com)下载,也可到市图书馆辅导部领取。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 年9月30日。
三、评选方式
1、初步审核:主办单位根据《申报登记表》,对经区(市)初评推荐和直接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书面资料审核。
2、入户复评: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通过初步审核的候选人入户调查,现场查看。
3、专家评审: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复评的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最终入选的十个“书香人家”。
四、表彰奖励
评选结束后,对“枣庄市第二届‘书香人家’”荣誉获得者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结果在我市主流媒体和市文广新局、市图书馆网站上公布。并将对“书香人家”进行授牌,悬挂“枣庄市图书馆分馆”的匾牌,给予必要的文献和技术支持,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书香社会。
五、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23号枣庄市图书馆辅导部
电子邮箱:zzlibfudaobu@163.com
联 系 人:安英浩 孔 敏
联系电话:(0632)5271286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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