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下发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紧急通知》(枣纪四【20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步步推进、时时跟进,确保全年目标按时完成。
二、“两节”期间,各级纪委将开展明察暗访,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考勤考核,避免麻痹松弛思想。
三、明确责任追究,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文广新局机关党委。
附件:《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紧急通知》(枣纪四【2015】10号)
2015年9月23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5年9月18日,省、市纪委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就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问题进行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住时间节点医治“节日病”的极端重要性。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和传染性。特别是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嫁娶庆典密集,往往导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这些问题因袭已久大多披着人之常情温情脉脉的面纱,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容易麻痹,纪律之弦容易松弛,抵制腐蚀的“免疫力”也会随之减弱,稍有不慎便会迷失方向、失去自我。唯有紧盯关键节点步步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严防“节日病”,才能打赢一场场作风建设的“保卫战”,“积小胜为大胜”,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
二、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协会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中秋国庆将至,公车私用问题、公款吃喝、旅游、送月饼节礼问题、收授购物卡代金券问题、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问题、以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有可能会死灰复燃借机抬头,各部门、单位、协会党委、党组一定要把这个重要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党员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以坚决的态度和高压的态势,以铁的纪律、硬的手腕,对心存侥幸存有私心杂念者,猛击一掌,当头棒喝,画出红线,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决不让“四风”问题在节假日期间反弹回潮。
三、省、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将采取各种方式明查暗访。节日期间,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市纪委都将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明查暗访,第四纪检组也将组织对所联系部门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协会,务必要引起高度警醒和注意,绝不允许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的情况,瞪大眼睛,绷起面孔,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18日
(2015年9月23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