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发〔2014〕3号)和市安委会《关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的通知》枣安发〔2014〕12号)要求,现将《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0日
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严肃查处
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群组发〔2013〕18号)精神,根据省安监局、山东煤监局《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4〕11号)要求,坚决纠正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和杜绝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在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保持全市文广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市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不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导致发生生产事故,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加强安监系统自身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杜绝执法中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好地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内容
1.行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规程标准和规范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安全工作过分依赖政府推动,过分依赖各级检查督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配齐配足,安全管理滞后;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存在“三违”现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安全设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设备陈旧,安全隐患多;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未建立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科学合理,缺乏实战性演练;应急救援指挥不科学、处置措施不当,现场混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拖延救援、破坏现场、毁灭证据;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问题。
2.各区(市)局、局属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没有真正建立;重发展效益,轻安全生产;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激励约束不到位,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治理;监管上存在属地管理不到位、行业监管不得力的现象,甚至出现监管缺失、缺位;安全检查不扎实、不认真,甚至走过场、搞形式,还存在盲区死角和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完全查处;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经费、装备投入少,监管监察能力不足,执法效能不高;“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还存在“慵、懒、散”和不作为等问题。
3.调查处理事故方面:事故调查周期长,结案不及时;事故原因分析不准确,处理意见不合理,防范措施不具体;责任认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不落实,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未得到真正追究;调查处理结果不公开,缺乏社会监督;在接受事故教训方面,存在一查了之、一处了之的现象,落实整改措施、事故教训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全市文广新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自现在起至2014年6月中旬止,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学习教育。(2014年4月)
针对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清理,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各区(市)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摸清本区(市)、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具体行为,以及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的具体表现。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确定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动员部署,整改落实。(2014年5月)
各区(市)局,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抓好整治。要排出任务书和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保障措施、时限要求。专项整治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必须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规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强化常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建立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整治力度,把问题解决到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创新完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式,建立完善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实现安全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6月上旬)
市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派出督导组到区(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督导。整治活动结束后,于6月份上旬进行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市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市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区(市)也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制定具体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打歼灭战。同时,要抓重点带一般,全面整治,整体推进,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防止事故调查处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真正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三)建章立制,巩固深化。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普遍现象,研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严格落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和网络舆情监控。
(四)加强宣传,典型引路。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氛围,宣扬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反映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举措和成效,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