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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文旅局着力推进“先考古、后出让”工作 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新模式

时间:2022-06-07 15:14:22  来源:文旅市中  作者:

         

        今年以来,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深入推进“先考古、出让工作,着力构建“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营商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全区文物保护委员会名单;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建立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考古工作程序和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保障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有序进行。


细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对考古调查勘探前置政策的适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予以全面系统梳理,制定了《申请考古调查勘探九步流程图》,帮助申报主体明晰各事项办理程序、掌握时间节点,有力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在工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涉及相关队室收到事项后即办不得拖延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与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跨部门协作,通过建立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台账、成立工作组现场查看地块、及时上报申报文件沟通对接考古资质单位现场核减地块面积等方式,有效解决土地清表、权属纠纷等问题,确保考古前置工作顺利进行。对涉嫌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严肃调查处理。



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开工备案、资质核查、随机抽查、资料存档制度,对落实田野考古规程及其探孔布局等情况进行现场有效监督,加强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勘探项目质量,切实守护好地下文物

         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就是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完成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在国有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让项目方拿地即开,这是提前发现保护地下文物,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破除制约建设项目落地慢的体制机制障碍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文物保护利用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文旅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各项决策,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履行相关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手续,为营造市中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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