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公布了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在经市县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集中评议等程序评出的10处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滕州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入选。 据了解,山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参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要求,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设立并负责指导,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模式。通过示范区建设,使区域内文物本体得到高水平保护,文物资源得到高标准展示,文化价值得到全方位挖掘,在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树立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示范标杆。滕州市现有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750处,其中“国保”5处,“省保”60处,“枣庄市保”70处。建有国有博物馆7处,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2处,二级博物馆4处。全市馆藏可移动文物72000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60件/套,“齐鲁瑰宝”3件。
国家一级文物——不其簋 现藏于滕州博物馆
国家一级文物——玉夔龙 现藏于滕州博物馆
近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秉持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依托滕州文物资源点多面广的独特优势,推动文物资源与文化旅游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让文物在保护和利用中“活”起来。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压力感,以舍我其谁、志在必得的勇气,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创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攻坚战,确保顺利过关、一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