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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磊局长在全市文化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2-03-08 22:03:52  来源: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作者:文宣

在全市文化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2年3月8日)

市文广新局  邵磊

 

同志们:

这次文化发展座谈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精神的浓厚氛围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建设的精神,研究部署文化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围绕打造文化名城、建设“幸福新枣庄”这一目标,努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文化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呈现出转型加速、实力增强、结构优化、后进提升的态势,文化事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全市文广新系统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做好“三馆”免费开放工作,实现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及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的免费开放。着力抓好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市图书馆全年采购图书9375种,接待读者65.59万人次,新增读者7800余人;升级改造了市群众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面积扩大到280余平方米;建立完善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枣庄市支中心及枣庄市镜像站。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累计建成农家书屋1914个,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实现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覆盖率100%,提前五年实现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完成47个乡镇文化站改建任务,充实配备设施,巩固基层文化阵地。

(二)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市每年组织大中型文化活动400场以上,打造了“光明之夏”广场文艺演出、百日消夏群众文化艺术节、广场大舞台等全省知名文化活动品牌,全市140余处城乡广场基本形成“月月有大型活动,周周小活动不断”的局面。文艺创作硕果累累,获省级以上奖项达200多个,有5个艺术门类的9部文艺作品荣获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舞蹈《金簸箕》、《运河织娘》和小戏《湿地情缘》3件作品入围全省社会文化新创文艺作品调演,柳琴剧《走娘家》荣获全省地方戏中青年演员决赛“肘鼓子、花鼓类专场”一等奖。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全市各级文化艺术力量每年开展文化下乡活动200余次。

(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我市已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滕州、薛城荣获新一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全市现有薛国故城、台儿庄大战旧址、中陈郝瓷窑遗址等6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江遗址、青檀寺、华德中兴煤矿公司、龙泉塔等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甘泉寺、娘娘坟等25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045处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各级馆藏文物30000多件,一级文物62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208件。近年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全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立项工作,市级非遗名录上升到122项;完成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项目名录专题宣传片的制作工作;普查登记了台儿庄“刘家吊窑”、山亭“泥人刘”、滕州南沙河“麦秸手编”等一批新的非遗项目,进一步充实了我市非遗档案;审批了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市现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人,省级7人,市级34人;申请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在我市举办。围绕古城建设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担3个专题博物馆的规划设计等工作;争创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台儿庄古城创建国家文化遗产公园,中兴公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冠世榴园创建国家级植物博物馆等。

(四)文化市场繁荣规范。新组建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全市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扫黄打非”等五大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管理职责。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开展文化市场审批管理考评工作,实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等;严格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承办省扫黄办交办的案件30余件;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共享”及销售和使用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行为。执法支队组建至今,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1859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4000余家(次),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满意率稳定在90%以上。

(五)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壮大。近年来,共推出涉及出版发行和版权、文化艺术、文化娱乐、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等6大类47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台儿庄古城、中华车祖苑、八路军抱犊崮抗日根据地旧址群、中华石榴文化博览园及运河文化展馆等25个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有力地推动了重点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545家,年营业收入6789.4万元,年上交税金总额412.7万元,文化产业增加值逐步加大。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在台儿庄古城、微山湖湿地公园、冠世榴园等景点引入大量特色文化元素,中陈郝陶瓷、伏里土陶、山亭土布等艺术品成为热门文化旅游产品;台儿庄古城被确定为国家首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对我市重建台儿庄古城,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着力打造中国(枣庄)国际石榴节、中国微山湖湿地红荷节、中国国际墨子文化节等节会品牌,举办二手车博览会、针织文化衫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形成了以品牌节会活动为龙头,以地方性节庆文化活动为节点的格局,为扩大经贸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六)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2010年,我市全面完成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职能整合,新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整合原有三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设立集中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执法权。通过改革,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行政审批事项更加简化。全市文广新系统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实行竞聘上岗、双向选择、落聘待岗等改革措施,增强工作人员事业心、责任感。加强文化经营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面向市场、适应形势的经营方法,内在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助推了全市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明确目标,抢抓机遇,全面落实文化建设各项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纵深推进“一个战略、三大战役”的重要一年,市委、市政府描绘了“幸福新枣庄”的宏伟蓝图,文化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今后几年,将是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贯彻落实市十次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全市文广新系统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五年来全市人民抢创造的重大业绩和取得的重要经验;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的核心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市呈现出的一系列阶段性特征,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下一步的目标任务上,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加快建设幸福新枣庄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为建设富庶、宜居、文化、活力、安康的“幸福新枣庄”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力做好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筹备工作。完善工作机构,筹委会办公室各工作部门领导、人员、办公设施尽快到位,实行集中办公;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配档;积极与非博会组委会、省文化厅沟通协调,做好组委会和省文化厅交办的工作。推进设施建设,建立督查机制,高效推进非博园、非博会展馆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做好专业演出场馆的设施设备保养、维护、更换工作。做好展位设计安装,按照“保护文化遗产,共建精神家园”的主题,对永久性序厅、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安装验收,确保满足展示需要。抓好招商招展,面向全国开展招商招展工作,确保非博园、非博会展馆预定的项目、传承人、生产性企业和单位参展入园。确保办成一次隆重热烈、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交易博览盛会。

(三)集中力量做好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抓好艺术创作,市艺术剧院、滕州柳琴剧团每团创作不少于1台优秀作品,作为“十艺节”舞台艺术参评剧目;组织好第十六届“群星奖”选拔活动;打磨提高《湿地情缘》等3个“群星奖”备选剧目;做好“十艺节”美术作品遴选。做好场馆设施建设,落实对新城会展中心的改造工程;推进“两馆”建设,争取到2013年,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规划建设市美术馆(展览馆),满足进行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需要。组织好重大节点活动和新闻宣传,搞好“十艺节”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等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乡镇文化站设施、人员配备,制定社区文化中心和村文化大院建设规划,打造“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城镇数字影院建设,每个区(市)至少建设1处数字影院;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建设和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建设;实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免费开放。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弘扬主旋律,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凝聚枣庄城市精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秀的精神文化食粮。围绕重大节日和党的“十八大”召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鼓励支持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送欢乐到基层等服务活动。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依托台儿庄古城丰富的文化空间,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打造国家文化遗产公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强与台湾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进中兴公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冠世榴园国家级植物博物馆等创建工作,做好大运河申遗工作。建设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加强文物普查、登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积极推动非遗类地方优秀戏曲传承发展。推动柳琴戏、皮影戏等优秀地方戏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举办非遗类地方戏曲比赛展演。

(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执法标识、证件、着装等统一体系,健全制度体系,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迎接“十八大”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以开展“扫黄打非”为总抓手,在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文化市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网吧连锁整合,开展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促进网吧经营的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研究制定推动演艺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艺术品交易。加强对新闻采编、报刊出版、印刷发行的监管,强化版权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版权管理,开展第八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确保新闻出版市场健康有序。

(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探索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改造壮大。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评估考核,真正使文化企事业单位成为市场主体,创作更多的文艺精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推动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认清形势,抓住关键,不断增强文化发展软实力

我市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总体上讲,改革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水平与先进地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在着力推进经济、科技等“硬实力”迅速提升的同时,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努力开创文化发展的新局面。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和延续性,目前我市的文化体制改革还不尽完善,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理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我市国有艺术院团改制工作,因中央和省还未下发相关的实施文件,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精神,推进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各类文化要素市场、完善文化要素市场运行管理机制、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初步形成体系,乡镇综合文化站改建全面完成,但距离省里要求依然差距很大,按照省“十艺节”筹委会《迎接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市级两馆中,市群众艺术馆是二级馆,需达到一级馆标准,区(市)两馆中,只有滕州一个一级图书馆,两个二级图书馆,其余三个图书馆不达标,六个区(市)文化馆无一达标,村级文化大院建设缺乏有效整合。下一步必须尽快统筹安排,切实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

(三)要积极做好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筹备工作。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将于9月在我市召开,承办好这次盛会对于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尽快落实相应的机构、经费和人员配备,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四) 要切实加快“十艺节”场馆建设进度。中国第十届艺术节将于2013年10月举办,按照省里要求,各地市要设立“十艺节”分会场,交给我市的任务是落实一处接待大型综合演出的剧院、一处大型展览场地,剧院和展馆必须在 “十艺节”前半年完工,以方便调试。建议尽快落实资金配套,确保场馆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五)要努力推动文化产业实现快速膨胀发展。加快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建设,推进2平方公里核心区重建任务;抓好业态布局和精品业户招商、特色博物馆引进,重点投资发展影视动漫、健康休闲、古建设计等产业。要做好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建设,推动市中工业园广告设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要进一步加大文化产品出口企业扶持力度。要争取更多民营文化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加入银企合作计划,实现纵深发展。要尽快落实动漫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一甲动漫等企业发展。要推进云计算开发应用技术攻关,迅速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试点。

(六)要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资金投入。虽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改革创新机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但与省内发达地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同志们,文化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全市文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勇于开拓,勤奋工作,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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