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全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2项)和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1项)。
根据中央、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办法的要求,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区(市)及相关部门推荐申报的76个项目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此次公布的市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包括民间文学(6项)、传统音乐(1项)、曲艺(2项)、传统体育与杂技(1项)、传统技艺(10项)及民俗(2项),共计六个门类,22个项目。这些项目代表了各自领域的最高水平,是我市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无价的传承瑰宝,对于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